說明:
一、旨揭報名日期為109年4月10至5月8日,考試日期為109年8月8日,請貴校師生把握報名日期,踴躍參與認證考試,19歲以下學生免報名費,教師通過認證者補助其報名費。
二、獎勵辦法:
(一)現職教師:依據彰化縣本土語言(閩客原)語言能力認證奬勵原則,通過閩南語語中高級或高級認證(B2或C1等級),嘉獎乙次;通過專業級認證(C2等級),嘉獎兩次。
(二)教師(含代理代課):通過閩南語認證等級B2或C1等級以上者、客家語語言中高級,認證當次考試報名費全額補助。同一級認證考試獎勵或補助以乙次為限。
(三)國中小學生:通過語言能力認證A1級或以上者每人發給300元禮券。同一級認證考試獎勵及禮券以乙次為限。
三、請於取得證書後,將名冊及證書影本繳交至本校教務處教學組,將報府辦理教師敘獎事宜。
四、檢送閩南語報名簡章、獎勵辦法,報名事宜請上網站或參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