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諸聖功德會急難救助辦法
一、目的
本會以關懷弱勢家庭或因突遭變故致使生活、就學、醫療等陷入困境,妥定本辦法,給予及時幫助,助其渡過難關。
二、濟助對象:
本辦法涵蓋急難救助、喪葬補助、罕見疾病補助、獨居老人居家服務,如有特殊變故須急難救助但不含於前述項目者,另以個案辦理。
三、申請方式:
由政府單位或政府許可設立的社福機構專業人員、醫院社工單位評估後填具轉介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向本會提出申請。
四、申情注意事項:
1.已領有政府或其他單位補助者請於轉介申請書註明。
2.申請時應檢具證明文件。
(例:疾病診斷書、死亡證明、醫療或喪葬費用收據影本、村里長證明)
五、各項救助案件由本會人員親自訪查後,依實際情況給予救助。
六、附則本辦法經會員大會同意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該會以辦理急難救助、喪葬補助、關懷弱勢心理輔導、災害急難補助、兒童罕見疾病補助、獨居老人居家服務為宗旨,持續關懷弱勢民眾,如因家庭突遭逢變故致生活陷困、或無力負擔喪葬費用等困難情事,可轉介申請該會急難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