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辦理。
二、甄試資格:
(一)持有身心障礙手冊。
(二)男女不拘,具有大專以上學歷者為佳,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三)熟悉公文整合資訊系統、EXCEL試算表軟體、WORD文書處理軟體之操作流程者優先錄取。
(四)具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參加:
1.動員勘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刑確定者,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2.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者,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禠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4.受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5.曾犯煙毒罪或違反麻醉藥品之管理,經判刑確定者,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三、錄取名額:
正取一名,備取二名(自榜示之日起三個月內未獲遴用者,即喪失錄取資格)。
四、工作內容:
電腦文書處理、協助總務及會計、人事業務、門禁管制及其他交辦事項。
五、僱用期限:
自109年6月16日 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服務期滿表現優良,依據法令得續僱之)
六、薪資標準:
(一)每月薪資新台幣23,800元(待遇依縣府經費支付,享勞健保,並依勞基法相關規定調整)
(二)每日工作時數8小時(暫定08:00-17:00,得視學校需求調整上下班時間)
七、報名日期及報名方式:
(一)報名日期:自公告日起至民國109年6月12日(星期五)16時止。
(二)報名方式:
檢附下列資料,現場報名或以掛號郵寄彰化市中山路二段678號中山國小總務處(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1)有聯絡電話並貼上最近3個月2吋脫帽照片之履歷表。(無固定格式內容清楚即可)
(2)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3)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4)專業證照(無者免繳)或專長證明文件,資訊相關證照為佳。
(5)最高學歷證件。以上資料恕不退件,經錄用後需繳驗正本,如發現偽造、變造者,取消錄取資格。如已派職者,即予解聘。
(三)簡章逕至本校總務處索取,或自本校網站www.cses.chc.edu.tw下載列印。
聯絡人:04-7222033~22總務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