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本獎助學金對象:設籍彰化縣滿半年以上(需附戶籍謄本),目前就讀本縣各高級中等以下學生。
二、申請資格:申請資格只符合其中一項即可,如兩者皆有請一併附上。
1.經政府機關核定具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2.父母之一領有中重度殘障證明或學生本身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三、申請條件:(二)、(三)兩項條件只符合其中一項即可,如兩者皆有請一併附上。
1.整學年(上下學期)德育成績優等以上。(請學校出具該學年德育成績不得有任何違反校規處分及曠課紀錄)
2.整學年(上下學期)智育成績平均80分以上。(請學校出具該學年智育成績證明)
3.特殊才能: 整學年期間曾參加校內比賽、全縣性比賽、全國性比賽獲得前三名者。(如國語文競賽、科展比賽、音樂性比賽、體育類比賽、美術比賽、數學競賽、網博比賽…等得獎者,請出具得獎獎狀影本以資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