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推廣閱讀愛分享、發揮共讀樂,並培養多元閱讀的興趣及習慣,本局彰化縣立圖書館推辦「團體借閱證」,期盼與本縣各機關團體共同推廣閱讀,於學校課業外、工作閒暇之餘,讓大眾能以閱讀豐富心靈成長,敬請鼓勵所屬踴躍申請使用。
二、旨揭借閱證使用期限1年,使用期限屆滿,可再展延期限1年,每張團體借閱證可借閱圖書最多400冊、借期60天,提供有意推動閱讀之本縣各公私立學校、幼兒園、機關、社區等團體申請團體借閱證。
三、請依附件申請表或至彰化縣立圖書館網站/讀者服務區/團體借閱證申請下載表單填列,並洽彰化縣立圖書館櫃臺辦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