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109年10月20日召開本縣109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暨師生鄉土歌謠比賽領隊會議決議辦理 |
二、 | 旨揭實施計畫之防疫措施處理原則暨參賽者注意事項修正重點如下,請參賽人員(隊伍)務必詳閱: |
(一) | 第三點:新增「室內競賽項目」於標題。 |
(二) | 因應各團體項目的樂器特性及所需樂器搬運人員數不一,且大型樂器搬運處與參賽者進場處不同,修正陪同人員(含伴奏、樂器搬運及攝錄影等)之人數限制、健康聲明切結書種類,並敘明繳交健康聲明切結書地點。 |
(三) | 第四點:參賽者應於比賽後盡速離開會場不得逗留,除直笛獨奏及口琴獨奏項目之初賽成績於當日中午前公告於現場外,其餘比賽項目現場不公布競賽成績。 |
三、 | 實施計畫(含防疫措施處理原則暨參賽者注意事項)詳如附件,亦可至本府教育處新雲端系統 http://www.newboe.chc.edu.tw/檔案下載/社教科/學生音樂比賽暨鄉土歌謠比賽/109學年度/縣賽規定項下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