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請於110年1月6日(星期三)前填具推薦表一式3份及相關佐證資料繳交至教務處教學組。
二、推薦資料報送方式,說明如下:
(一)請依附件填表說明填寫,推薦資料請檢送一式3份(3份皆為正本,含推薦表及相關佐證與參考資料(校務會議或行政會議之會議紀錄影本為證)。
(二)相關佐證與參考資料請擇要精簡,並請加製封面與目錄以長尾夾固定(每頁大小以A4紙張為主)。受推薦人所送之資料,不論入選與否,一律不退件,請自留底稿。
(三)請依附件設定檔名,並將推薦表電子檔及佐證與參考資料燒錄成光碟,由教務處統一收齊後繳交至教育處。
三、檢送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