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1月24日及25日發布新聞稿辦理。
二、 針對回溯1月6日至19日醫院感染事件相關範圍之(一)出院病患及其同住者、(二)陪病者及其同住者、(三)案889就醫時之相關接觸者,即日起全數列入居家隔離至出院後14天,若已完成14天居家隔離者,將安排採檢,並持續進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另,未完成14天居家隔離者,將持續完成居家隔離後,再安排採檢。
三、 自1月6日起曾至部桃門急診就醫病人及工作人員,列入自主健康管理對象,請於最後就醫次日起進行14天自主健康管理。
四、 加強勤洗手、遵守咳嗽禮節、環境確實清潔消毒、生病不上課等防疫措施,如符合第二、三點情形者,請勿到校上班/課。
五、教育處業已協調環保局,請各鄉鎮市公所清潔隊協助學校於開學前進行環境消毒,學校將聯繫鄉鎮市公所清潔隊約定環境消毒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