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在監服刑收容人之國小至大專25歲以下在學子女(具中華民國國籍),就讀中華民國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學校。
1、 品學兼優獎:未有重大不良操行紀錄者皆可參加。
2、 徵文/漫畫比賽:以「我的家庭故事、如果他出來後…、我心目中的那個他」為主題,進行文章或漫畫創作。
*上述申請人之父或母,須110年仍在監(所)執行者。
申請獎項
1.品學兼優獎助學金
2.徵文/漫畫比賽,主題如下:(題目可自訂,但內容至少包含下面任一項主題)
(1)我是如何知道自己的父(或母)在監服刑的事實
(2)當我得知父(或母)在監獄服刑時的心情
(3)我是以什麼心情等待著父(或母)出監返家
(4)現在最想和服刑中的父(或母) 說的話
(5)父(或母)服刑,對自己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