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95
  • slider image 96
  • slider image 97
  • slider image 98
  • slider image 99
  • slider image 101
  • slider image 102
  • slider image 103
  • slider image 104
  • slider image 148
  • slider image 163
  • slider image 166
  • slider image 168
:::

重要連結

研習進修 課程發展組長 - 教務處公告 | 2021-03-05 | 點閱數: 215

一、依據國立臺北藝術大學110年3月2日北藝大藝教字第1101000714號函及教育部110年3月3日臺教師(一)字第1100029526號函辦理。

二、參加對象:

(一)中小學教師(以非藝術領域教師優先)。

(二)行政人員,包含學校校長、主任及組長。

(三)本縣推薦名額12位,貴校教師欲申請本計畫請於110年3月31日(三)前將報名表(如附件)電子檔,請寄至:vivi72@chc.edu.tw ,以利本府報名辦理相關事宜。(因名額有限本府將依回傳時間排定優先推薦順序,如名額已滿,會回傳E-MAIL告知。)

三、研習資訊如下:

(一)研習時間:110年5月7日至5月8日(星期五至星期六)。

(二)研習地點:大明高中潭子藝術校區(臺中市潭子區潭興路一段168號)。

(三)報名方式:教師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課程代碼:3044667;公務人員請連結至以下Google表單(http://bit.ly/3bFzgzN)。

 (四)活動內容:本梯次課程規劃以跨領域藝術、藝術教學及地方文化特色融合為主軸,透過藝術發散、實驗、創造及感官經驗,認識與發掘藝術的跨界及多樣性,並透過表演藝術及新媒體藝術跨領域結合,呈現有別於以往的新型態藝術樣貌。

四、本案屬跨區參與,活動地點於臺中市,除臺中市外之各縣市參與人員,可依規申請補助住宿費,補助需符合全程參與2天課程者,另住宿地點由本活動承辦單位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安排,請有住宿需求人員向本府承辦人員報名登記。

五、本案請依教育部通報「提醒各級學校注意辦理集會活動之防疫措施」規定,如有發燒、呼吸道症狀、腹瀉、嗅味覺異常等疑似症狀,以及指揮中心「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所列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加強自主健康管理及自主健康管理者,不得參與本活動。

六、為因應嚴重特殊性肺炎疫情,本案將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若有不可抗拒之因素需調整辦理活動,將主動告知錄取人員。

七、檢附研習課程表及報名表各1份。

報名表.ods

研習課程.pdf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
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