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防疫在家學習期間學生幸福餐券」的說明如下:
寒暑假的幸福餐券往例是由縣府與四大超商簽約,學生可以自由的到縣內超商任一分店領取。
因停課迫在眉睫,縣府與超商業者因防疫有諸多考量無法簽約,所以責成各校就學校鄰近店家(便利商店或便當店等合法店家)緊急訂定合約,供應學生於110年5月19日至110年5月28日,可至合作店家憑券兌換50元面額的餐點,領餐內容應有主食,不得單一領取飲品,且不得領取含糖或咖啡因飲品。如為餐
點組合搭配飲品,可領取果汁、鮮乳。(若有不足家長要自付差額。)
今日5月19日先請家長到校領便當,自5月20日到5月28日學生或家長可至合作店家(7-11.彰工門市、新桃源(公園路)門市、彰陽門市、火車頭門市)領迫於現實金額與領餐地點都限縮,請家長見諒。
弱勢學生名單是以110年暑假申請幸福餐券的名單為準。
今天中午12:00領餐的家長帶孩子的健保卡來警衛室簽名領餐及餐券!為避免誤發,方便確認身分!(請自備原子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