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10月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80105580號函辦理。 |
二、 |
為因應人口快速老化,我國自106年1月推動「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致力擴大服務對象、增加服務項目,減輕家庭照顧負擔,並於106年11月建置「1966長照服務專線」(以下簡稱1966專線),提供民眾申請長照服務之單一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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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衛生福利部為強化社會大眾對長照服務及申請流程認知,業製作多元宣導影片及相關文宣素材,置於官網長照專區(網址:http://goo.gl/AHoSbg)。 1966長照服務專線廣告宣傳-不用等篇 (10秒/國語)https://1966.gov.tw/LTC/cp-3650-48521-201.html 1966長照服務專線廣告宣傳-動畫篇 (10秒/國語)https://1966.gov.tw/LTC/cp-3650-48520-201.html長照2.0復能照護服務-職能治療與物理治療〈3分08秒 / 國語〉https://1966.gov.tw/LTC/cp-3650-48427-201.html給付支付專業服務電視廣告〈30秒 / 國、台、客語〉https://1966.gov.tw/LTC/cp-3650-45564-20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