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彰化縣毒品危害防制中心預防宣導組110年視導指標項目辦理。 |
二、 | 參加對象:本縣公私立國小、國中(含高中附設國中部、完全中學國中部學生)在學之限齡普通班之在籍學生,不含美術班。 |
三、 | 作品主題:「菸害暨藥物濫用防制」相關議題。 |
四、 |
應徵作品組別: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普通班組(含技藝班),共分為四組。 |
五、 | 收件方式: |
**校內截止收件日:110年9月10日(五)
**延後收件日:110年9月23日(四)中午12:00,逾時不候。
**學校統一收件,參賽作品需經校內初審後送件。
※報名表請黏貼於作品背面左下方。
六、 | 各校參賽作品件數: |
(一) | 國小組平面設計類:各校各組別至少1件,全校班級數30班以下至多3件,31-60班以下至多6件,61班以上至多9件,以上班級數不含特殊班及才能班。 |
(二) | 國中組平面設計類:各校至少1件,全校班級數30班以下至多3件,31-60班以下至多6件,61班以上至多9件,以上班級數不含特殊班及才能班。 |
七、 | 各校請先進行校內評審,報名時建議依校內排名填寫清冊,若超出規定件數,以紙本清冊順序為錄取標準,超出件數由承辦單位逕行刪除,不再通知各校進行篩選。 |
八、 | 普通班之班級數以110學年度本府核定為準,其餘相關規定請依比賽實施計畫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