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110年8月17日)辦理。 |
二、 | 有關貴校辦理戶外教育(含畢業旅行)、戶外教學等活動應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
(一) | 辦理校外教學及戶外教育等活動,應維持社交距離、佩戴口罩、遵守空間容留人數限制,並留意景點、住宿地點規劃,應採實聯制,確實執行人流管制等。 |
(二) | 進行戶外教學活動搭乘交通工具,應依指揮中心「『COVID-19』因應指引:大眾運輸」規定,並應造冊並落實固定座位。 |
(三) | 另依活動行程規劃,提醒師生遵循「公私立社教機構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國家風景區、觀光遊樂業、旅行業辦理團體旅遊及旅宿業餐廳提供內用服務防疫管理措施」、「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因應 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等相關防疫管理措施。 |
(四) | 相關餐飲事項,依食品藥物管理署「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辦理。 |
三、 | 因應未來疫情可能發展變化,請貴校辦理活動時應隨時注意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防疫政策辦理。 |
四、 | 檢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COVID-19』因應指引:大眾運輸」、「公私立社教機構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國家風景區防疫管理措施」、「觀光遊樂業防疫管理措施」、「旅行業辦理團體旅遊防疫管理措施」、「旅宿業餐廳提供內用服務防疫管理措施」、「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因應 COVID-19 防疫管理指引」、「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