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111年1月11日(111)兒美字第1110111004號函辦理。 |
(一) |
不分類(寫意畫、寫生畫、水墨畫、貼畫、版畫、美術設計均可,立體作品請勿送件)。 |
(二) |
組別:國中組、國小1~6年級(共6組)、幼兒園組。 |
三、 |
本案初選由各校自行辦理;另複選收件方式如下: |
(一) |
國中小組以學校為單位送件。幼兒園組可採單獨送件或以幼兒園為單位送件,採單獨送件者,無須檢附作品清冊,請逕行送件至承辦學校鹿港國中即可。 |
(二) |
本案以單位送件者,作品清冊須逐級核章,並檢附紙本及電子檔各1份,電子檔請寄至鹿港國中輔導室信箱:red543@chc.edu.tw。 |
四、 |
參賽作品請於111年3月29日(星期二)至3月30日(星期三),送達鹿港國中圖書館(郵戳為憑,地址:506彰化縣福興鄉復興路78號),逾期恕不予受理;收件時段為每日上午9時至11時30分,下午2時至4時30分,中午不收件,並請惠予送件老師公(差)假登記。 |
五、 |
倘有疑義,請逕洽鹿港國中輔導室楊家浤組長,電話:04-7772037分機1410。 |
*每一學童最多參加一件
*報名表一式兩聯,以打字或正楷填入,務必請法定代理人簽名。
*甲聯實貼,乙聯浮貼
(甲、乙聯內容請填妥一致,所有資料務必詳細填寫清楚)。
*校內截止收件日:3/17(四) 中午12:00 逾時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