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臺灣銀行承辦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主辦之「築巢優利貸—公教員工購屋貸款」DM1張,請轉知所屬員工參考運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灣銀行彰化分行111年3月29日彰化營字第11100011371號函辦理。
二、有關111年至113年「築巢優利貸」—全國公教員工房屋貸款,經公開徵選由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國信託商業
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獲選為公教員工提供服務,辦理期間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為期3年(本府110年11
月22日府人給字第1100414946號函諒達)。
三、檢送臺灣銀行彰化分行原函影本及DM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