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8年9月9日藝視字第1080003083A號函辦理。 |
二、 | 有關旨揭簡章第五點參賽須知第五款書寫時間及紙張乙節,本府配合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函文規定,修正提供每名參賽者空白宣紙紙張數量,本年度書法用紙說明如下: |
(一) | 本次選定正大光明筆墨青檀宣紙。 |
(二) | 國中組、國小組限用對開,每人2張。 |
(三) | 高中(職)組限用全開,每人2張。 |
(四) | 請參賽學生預做準備。 |
三、 | 比賽簡章詳如附件,亦可至本府教育處雲端系統(http://www.boe.chc.edu.tw)/便民服務/檔案下載/社教科項下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