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本縣女童軍會111年5月16日彰女童字第1110000009號函辦理。 |
二、 | 現行女童軍歌使用已久,現有歌曲曲調較為嚴肅,為落實女童軍形象年輕化,貼近現代女孩與青年女性之喜好,將徵稿重新編寫。在新歌完成並公告前,為符合現況並回應各方意見,現有歌詞之第一句得調整為「我們是快樂的女童軍」。 |
三、 | 配合112年1月1日民法修改為18歲成年,成人領袖之年齡自辦理112年度成人領袖登記起,調整為自18歲開始,鼓勵青年擔任成人領袖,投入各級女童軍團擔任團領導人員服務工作。 |
四、 | 因應高等教育已逐步延伸到碩士學位,為鼓勵青年女性持續參與,自即日起修訂資深女童軍年齡為17-24歲。 |
五、 | 衡量該會參與者年齡分眾化,試辦將成人參與者重新劃分年齡階段,18~30歲、30~55歲及55歲以上分別各為一個年齡級別,各級別之名稱與內容將另行公告試辦。在新制施行之前,仍可依照現行年齡級別(23歲以上)辦理蕙質女童軍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