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1年6月13日府教體字第1110220874號函辦理。
二、依據縣府111年6月10日府授衛疾字第1110217176號函辦理。旨揭資料電子檔包含:COVID-19確診個案血液透析指定專責醫療機構、醫院因應COVID-19醫療應變措施、醫療機構住院病人及陪(探)病者篩檢規定常見問與答(Q&A)、醫療機構因應COVID-19商店街工作人員管理原則、醫療機構因應COVID-19清潔人員管理原則、醫療機構因應COVID-19被服人員管理原則、醫療機構因應COVID-19陪病及探病管理原則、醫療機構因應COVID-19傳送人員管理原則、醫療機構因應COVID-19感染管制措施指引、醫療機構因應COVID-19照顧服務員管理原則、Paxlovid配賦醫院提供持釋出處方箋民眾領取藥物之相關資訊、口服抗病毒藥物配賦地方政府衛生局聯繫窗口、因應社區發生COVID-19廣泛流行期間產後護理之家出現確定病例之應變處置建議等。
三、前揭資料隨時更新,請逕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頁/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疾病資訊項下(網址:https://www.cdc.gov.tw/Disease/SubIndex/N6XvFa1YP9CXYdB0kNSA9A)下載參閱。
四、前揭資料於本縣衛生局網頁/主題專區/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各項指引項下同步更新(網址:https://www.chshb.gov.tw/taxonomy/term/352),可逕自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