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1年7月4日府教體字第1110251226號函辦理。
二、依據縣府111年6月30日府授衛疾字第1110242869號函辦理。旨揭資料電子檔包含:地方政府衛生局接收學校和職場密切接觸者名冊聯繫窗口、COVID-19全國指定社區採檢院所及重度收治醫院清單、境外確診個案返臺相關問答輯、收費價格3,500元(含)以下之自費檢驗COVID-19指定機構、收費價格3,500元(含)以下之自費檢驗COVID-19指定機構服務時段、收費價格3,500元(含)以下之自費檢驗COVID-19指定機構等。
三、前揭資料隨時更新,請逕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頁/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疾病資訊項下(網址:https://www.cdc.gov.tw/Disease/SubIndex/N6XvFa1YP9CXYdB0kNSA9A)下載參閱。
四、前揭資料於本縣衛生局網頁/主題專區/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各項指引項下同步更新(網址:https://www.chshb.gov.tw/taxonomy/term/352),可逕自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