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依據111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參賽作品組別及類別:
(一 )組別:
1、國小組:本縣公、私立國 小 、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 學生。
2、國中組:本縣公、私立國中、國中補校、高中附設國中部、完全中學國 中部 、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3、高中(職)組:本縣境內公、私立高中職日夜間部與進修學校學生、完全中學高中部學生及五專前三年學生 、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
(二 )類別:
1、國小組分繪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等 六 類。
2、國中組、高中(職)組分西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等 六 類。
三、各校參賽作品件數: 【 同一 所 學校 普通班及美術班送件數分開計算 】
1.國小普通班組: 每校可送 繪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版畫類各組作品各 1至 10件 。
2.國小美術班組:繪畫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各組作品各 1至 15件 。
3.國中及高中(職)普通班組:每校可送西畫類、 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 、水墨畫類、版畫類各組作品各 1至 10件 。
4.國中及高中(職)美術班組:西畫類、水墨類、書法類、版畫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各組作品各 1至 15件 。
四、送件請先填寫非正式報名表(無報名表者可至學務處領取):
每 1 件送件作品請填寫上(非正式報名表請勿黏貼)。
"參賽類別、班級、姓名、題目、西元年月日。(方便經校內初選後資料登入報名系統)
五、校內截止收件日:111年09月16日(星期五)中午12:00。
**參賽作品需經校內初審登入資料再送出參賽,請學生填妥資料準時交件,逾時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