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ㄧ)就讀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 國小、國中 學生。
(二)欲申請 學業成績 獎助學金 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 80 分或甲等以上者 。
(三)欲申請才藝競賽獎助學金:檢附競賽得獎證明或 相關作品、照片以供審查。
(四)家庭收入: 申請人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或 領有村里長核發之清寒證明子女 。
(一)獎助學金 申請表一份 。
(二)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三)申請期間之學期成績單影本 一份。
(四)戶籍謄本 影本 一份。
(五)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 暨 同意書一份
(六)學生本人之帳戶封面影本 一份
(七)其他證明文件:
1、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或村里長核發之清寒證明影本一份 。
2、申請特殊表現學生獎、申請特殊表現學生獎助助學金者應附特殊表現成績證明學金者應附特殊表現成績證明(獎狀、證照影本獎狀、證照影本)。。
(一)基金會收到申請文件後,將書面審查是否符合資格。
(二)若符合資格,基金會將電話訪查,深入了解學生家庭狀況。
(三)學生狀況確認無誤後,將以匯款方式將獎助學金匯至學生本人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