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第12屆原住民族語戲劇競賽-中區初賽實施計畫」請組隊踴躍報名,詳如說明。
一、旨揭計畫內容略述如下: |
(一) | 辦理方式: |
1、 | 競賽組別: |
(1) | 家庭組:以「家庭」為單位組隊,以同戶籍內之成員為原則,但有不同戶籍之親屬共同參賽者,以戶長三親等內之血親及三親等內之姻親為限;每隊以4-6人為限,且至少須有1人為年齡未滿18歲之兒童或青少年。 |
(2) | 學生組:以「學校」為單位組隊為原則,都會區單一學校無法組隊者可跨校組隊 ,每隊以12-20人為限,演員需具未滿25歲大學以下學生身分。 |
(3) | 社會組:不限機關、團體及年齡,各界人士均可組隊,每隊以12- 20人為限,惟成員至少須有4人為年齡未滿18歲之兒童或青少年。 |
2、 | 競賽方式:採錄製影片,評審委員以觀看影音檔進行評判。影片(含聲音)錄製須一鏡到底,原則不得於「演出時間」內做剪輯及後製影音效果,查有違規定者將酌予加減評核分數。 |
(二) | 競賽檔案繳件項目、期限及方式: |
1、 | 繳件項目:競賽演出影音檔 (存置光碟或隨身碟),劇本(含字幕)。 |
2、 | 繳件期限:111年11月8日(星期二)17時30分截止。 |
3、 | 繳件方式: |
(1) | 親送:請於期限內親自或委由代理至送件臺中市豐原區圓環南路70號登記(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文教福利組承辦人史小姐)。 |
(2) | 郵寄:以郵寄方式寄至420217臺中市豐原區圓環南路70號文教福利組史小姐收,並於信封後註寫「族語戲劇競賽繳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
(三) | 競賽評審日期及時間: |
1、 | 競賽評審日期及時間:111年11月11日(星期五) 上午10時起。 |
2、 | 地點:台中市大雅區仁愛路69號(原住民族文化館 2樓-族語教室)。 |
二、 | 旨揭計畫報名相關資料得逕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官網公告訊息最新消息處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