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1學年度英語教學資源中心運作計畫─補助英語教師英語檢測報名費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推動英語教學實施要點及111年8月1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97316號函辦理。 |
二、 | 查前揭要點第5點第3項規定,補助原則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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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教師每年以補助1種英語檢測為限。 |
三、 | 請符合上開規定之英語教師,將報名費單據、CEF語言參考架構B2級英語檢定考試標準參照表、成績通知單及在職證明等資料(1式2份,影本檢核後蓋與正本相符及職章)寄(送)達本縣國際教育暨英語教學資源中心(彰化市民生路338號民生國小)彙整,並請致電(04-7288230)確認,報名費補助收件期限至112年7月31日止,逾時申報或資料缺漏不齊全者,恕不接受辦理。 |
四、 | 檢附相當於 CEF 語言參考架構 B2 級之各項英語檢定考試標準參照表供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