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2年1月18日府教體字第第1120025962號號函辦理。
二、依據縣府112年1月17日府授衛疾字第1120019389號函辦理。旨揭資料電子檔包含:確診個案居家照護之相關醫療照護費用給付標準、112年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國際港埠疑似傳染病旅客後送合約醫院一覽表、公費COVID-19治療用單株抗體領用方案等。
三、前揭資料隨時更新,請逕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頁/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疾病資訊項下(網址:https://www.cdc.gov.tw/Disease/SubIndex/N6XvFa1YP9CXYdB0kNSA9A)下載參閱。
四、前揭資料於本縣衛生局網頁/主題專區/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各項指引項下同步更新(網址:https://www.chshb.gov.tw/taxonomy/term/352),可逕自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