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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月3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10323號函辦理。 二、教育廣播電台「無毒有我」節目在金鐘獎入圍社會關懷節目獎及社會關懷節目主持人獎雙項,最終奪得「111年廣播金鐘獎社會關懷節目獎」,成效卓著,請各校納入入班反毒宣導運用,並可結合各項宣導活動協助宣導(網址:https://channelplus.ner.gov.tw/viewall/991?page=1)。 三、針對藥物濫用再犯學生因休學、畢業或中輟之輔導中斷與有意願復學之個案,確依相關規定辦理轉介、追蹤、協尋與輔導工作。 四、針對校園高關懷學生,提供專業醫療及多元且長期的心理復健服務。 五、學生如進入少年觀護所收容,各學校之聯繫及輔導應避免入所後中斷,並應入所訪視,使收容少年在所期間能持續接受關心與陪伴,為收容少年未來重返學校及社會作準備與調整。 六、如有輔導需求可依輔導現況與少年法院(庭)調查保護官討論可行性方案,精進輔導相關作為。 七、針對藥物濫用個案追蹤輔導管理系統應定期審查,檢視個案追蹤輔導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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