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112年3月17日府教體字第1120102048號函(諒達)及教育處新雲端公告編號11202562。
二、有關體適能檢測人員:須具備合格體適能指導員資格且證照在有效期限內之人員為之;指導員證書有效期間為三年;期限屆滿有展延之必要者,應於屆滿三個月前,檢具專業能力證明文件,申請展延,每次展延期間為三年。
三、考試日期:112年6月3日(星期六)。
四、考試地點:大葉大學管理學院C棟5樓。
五、相關訊息請參閱教育部體育署112年度國民體適能指導員檢定考試簡章。
六、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大葉大學黃娟娟,(04)8511888。
https://isports.sa.gov.tw/Apps/PFI/PFI03/PFI0390Q_01V1.aspx?MENU_PRG_CD=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