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教育處行政公告第10872048辦理。
二、參賽資格 就讀國內公私立幼兒園 、國小、國中等在學之原住民籍學生。
三、比賽組別(一共分八組):
(一)幼兒組:共一組。
(二)國小一至六年級組:各年級一組,共六組。
(三)國中組:共一組。
四、參賽作品形式及規格:一律以四開圖畫紙(39cm × 54cm)平面作品送件,繪畫創作媒材限用粉彩筆、水彩、彩色筆、粉蠟筆或版畫、貼畫等,不可使用電腦合成作畫方式。
五、表現主題:表演。
六、報名方式:
(一)一律以郵寄方式,寄送參賽作品。
(二)徵件時間:即日起至109年3月10日止(以郵戳為憑)。
(三)收件窗口:林靜儷小姐,電話:(07)3974552。
(四)收件地點:臺東縣臺東市新生國民小學(臺東縣臺東市更生路474巷45號)。
(五)由學校辦理統一郵寄學生參賽作品,請學校協助於參賽作品標籤簽章,以
證明參賽者具 原住民籍學生身份 。
(六)未經學校簽章證明原住民籍學生身份者,不予評審。
七、檢送第十三屆全國原住民兒童繪畫創作比賽徵件簡章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