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及特殊教育法第七條第二項及第三項規定辦理。
二、 旨揭學分班相關資訊如下:
(一) 招生對象:從事(或有志從事)教育、特教或輔導之各級學校教師、輔導人員、教保服務人員及助人工作者,需具備高中職以上學歷。
(二) 上課日期:113年1月15日(星期一)至113年1月30日(星期二)止(1月20日及1月21日停課),共14日。
(三) 上課時間:下午6時30分至9時50分(4節課),1月30日下午6時30分至8時20分(2節課),共54小時。
(四) 上課方式:採Google meet線上教學,開課前另行通知上課連結。
(五) 授課教師:本校特殊教育學系洪教授榮照。
(六) 上課費用:共計新臺幣6,000元整(學費:每一學分費1,900元,共3學分5,700元;報名費:300元)。如因故申請退費,所繳報名費不予退還。
(七)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3年1月3日(星期三)止,可採線上報名與現場報名,若額滿提前終止報名。擇線上報名者,請先至本校進修推廣部網站加入會員後,搜尋課程名稱並點選線上報名即可繳費,報名表及學歷證明文件需於報名後先行以電子掃描檔或郵寄等方式繳交。
(八) 缺席未達上課時數三分之一且成績經考評合格者,本校核發學分證明書並登錄研習時數3學分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三、 檢附旨揭學分班簡章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