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8年12月30日臺教資(六)字第1080185872號函辦理。
二、非農業環境中荔枝椿象蟲源主要來自龍眼樹或臺灣欒樹,因該蟲受擾動時會噴出具腐蝕性臭液自我保護,如觸及人體皮膚或眼睛,可造成灼傷或失明危險,為避免該蟲危及學校師生與人員之安全,請貴單位視所轄荔枝椿象疫情預先妥適規劃109年度宣導與防治策略。
三、非農業區荔枝椿象防治方法說明如下:
(一)清園整枝:臺灣欒樹5-6月適度修剪枝條,且殘枝落葉勿棄置原處,以免若蟲或成蟲又移回,並維持公共環境清潔,減少蟲源孳生或藏匿空間。
(二)物理防治法:於4-5月間荔枝椿象產卵盛期,摘除卵塊並銷燬。
(三)生物防治法:該局提供目前平腹小蜂供應資訊,可依需求向供應單位採購。
(四)化學防治法:可配合該局109年初高屏、嘉南、中彰投雲及苗栗等4區域化學共同防治期程,辦理非農業環境中荔枝椿象防治工作(使用環境衛生用藥)。
四、檢附「荔枝椿象防治督導權責分工表」、「荔枝椿象防治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所屬機關荔枝椿象防治工作專案小組聯繫窗口」、「平腹小蜂釋放資訊」、「荔枝椿象防治宣傳單」等各1份。
五、關於荔枝椿象宣導單張可至本部校園外來入侵種及動植物疫病防治輔導團網(https://sisiapdag.moe.edu.tw/)資源下載區下載。
六、倘貴單位或所屬單位有荔枝椿象防治諮詢需求,可向該會建置之荔枝椿象防治工作專案小組聯繫,另亦可向本部校園外來入侵種及動植物疫病防治輔導團聯繫(電話:02-2371-1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