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109年2月13日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字第109002號函辦理。
二、案內計畫以鼓勵適性教育為宗旨,資助具智育以外優勢能力之8-15歲國中小學童習藝,舉凡美術、音樂、舞蹈、體育或社會需要之各項技能,均為案內資助範圍。
三、案內計畫需由教師或社福團體以拍攝短片及規劃學習計畫書方式提出申請(恕不接受家長推薦),該會依審核通過之學習計畫,核撥「個人組」每年最高12萬、「團體組」每年最高20萬元(新台幣)之習藝資助金。
四、徵件時間自即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
五、徵件簡章詳如附件,報名表請至該會網站(http://www.cdibf.org/)下載,倘有疑慮請洽詢專線:(02)27638800轉1446曾小姐。